今日一则“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在网上刷屏了,并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不少网友关注与讨论。
不过,根据小编最新的了解,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
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各机构应审慎确定个人收款静态码白名单;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以下是央行最新回应规范个人收款条码具体细则:
① 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
② 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
③ 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④ 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总的来说,之前那个热搜话题太误导人了。其大概意思应该就说以后打印出来那种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了,除非申请变成商业性质的,个人收款码以后应该是动态的,只能用手机对手机现扫。对于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提前去免费申请个微信或者支付宝的商家码,所以对绝大多数用户来说,影响不大。